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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Z4线东南侧(智慧)停车场(燃气直燃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1:33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中新天津生态城Z4线东南侧(智慧)停车场(燃气直燃机)项目

天津滨海旅游区锦苑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晨道与安正路交口西南侧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旅游区锦苑投资有限公司拟选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旅游区海晨道与安正路交口西南侧,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Z4线东南侧(智慧)停车场(燃气直燃机)项目,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297.4平方米,主要建设智慧停车场、配套服务楼、直燃机及其配套设备。直燃机组位于智慧停车场配套服务楼6层(顶层)楼顶的预留房间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主要布局直燃机组、软水制备、控制室等设备,冷却塔等。直燃机为智慧停车场配套服务楼提供冬季供暖和夏季制冷服务,供热、制冷面积约10139.92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30306.1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水,一并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污水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新天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3.运营期直燃机组燃气废气通过自身配备的低氮燃烧器处理,经一根31米高排气筒排放。入住商业餐厨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口达标排放。

4.运营期直燃机组、补水水泵、换热新风系统、冷却塔、空调外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厨余垃圾委托餐饮废弃物专业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