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管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生态城建设局于7月19日开展了勘察设计企业履约核查,其中有7家企业不满足资质要求,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现将相关整改结论发布如下:
截至2022年11月23日,涉及整改的7家企业中5家已自行注销相关资质, 2家企业仍不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上报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建议撤回其相关资质。
详情见附件1。
附件: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动态核查涉及整改的结论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2022年12月6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