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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华慧科锐光电子芯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5:07 发布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华慧科锐光电子芯片产业化项目

华慧科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旅科技产业园二区6号厂房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华慧科锐光电子芯片产业化项目由华慧科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租赁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旅科技产业园二区6号厂房北区、南区和1座待建化学品库。项目建筑面积11497.3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利用外购InP外延片,通过清洗、光刻、蚀刻、剥离、蒸镀等工序年产光电子芯片3600万颗。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0万元。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  项目运营期清洗、光刻、蚀刻、剥离、研磨抛光、去蜡清洗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与通风橱或设备相连的有机管道收集,通过1套“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一根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清洗、蚀刻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与通风橱或设备相连的酸性管道收集,通过1套“碱液洗涤塔”装置喷淋吸收后,由1根26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EVCD废气通过设备自带电燃烧+水洗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6米高排气筒排放。

3.  项目运营期基片清洗废水、设备清洁废水、碱液洗涤塔废水、尾气处理系统废水须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设备排浓水、生活污水混合,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4.  运营期空调换风装置、废水处理站各类泵、空气热源泵、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品、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滤膜、废树脂、废过滤材料、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废丙酮、废异丙醇、废缓冲氧化物刻蚀液、废电镀液、废蚀刻液、废光刻胶、废显影液、废过氧化氢溶液、废去胶液、废液态蜡、废抛光液、废KOH溶液、废包装瓶、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