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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6:46 发布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328706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程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绕城高速旁,渔航路北侧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程位于天津滨海绕城高速旁,渔航路北侧,占地面积43011.5平方米,建筑面积25358.09平方米。项目用地为两个相邻地块,分为东南地块和西北地块,其中东南地块包括展示区、预处理区、厌氧消化和沼气处理区、沼渣处理区,污水处理区;西北地块包括消防水池和泵房、可回收物区等辅助区域。项目建成后预计日处理厨余垃圾50吨、餐饮垃圾10吨、污水厂脱水污泥10吨、园林垃圾25吨、生活源可回收物10吨。工程总投资3228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6万元。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  运营期间餐饮垃圾和厨余垃圾沥水、挤压水,污泥脱水,沼渣脱水,车辆冲洗水等废水进入高浓度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除臭废水等废水进入低浓度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锅炉排浓水、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浓水等废水,与经过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的废水混合,经厂区总排口排放至市政管网,近期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管网切改后排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  运营期间综合预处理车间废气经“二级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24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堆肥车间混料间、料仓整体引风,堆肥装置密闭收集,废气经“二级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均加盖密闭微负压并设有废气收集装置引风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二级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脱氨系统废气经“二级硫酸反应罐+氢氧化钠吸收罐”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台3t/h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分别经21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4.  滚筒筛、离心脱水机、物料泵、水泵、风机、搅拌器等产噪设备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  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可回收垃圾由物资部门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由企业自行运至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项目产生的废脱硫剂、废分子筛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滤料,外运填埋处理;脱氨固废硫酸铵、脱水污泥作为养料送至堆肥系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试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  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中新天津生态城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