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滨城人才服务证经办指南
办事部门:人社局
一、设定依据:关于印发《滨城人才服务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滨党人才〔2022〕5号)
二、要求范围
(一)创新型用人主体范围
1.新型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新型产教融合示范项目;
2.各类科研院所、高校、研发平台;
3.规模以上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科技领军(领军培育)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2条重点发展产业链企业;
4.“滨城”产业(人才)联盟和主题园区共同缔造理事会推荐的重点领军企业;
5.现代服务业和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其他类型创新主体;
6.“揭榜挂帅”项目及其他重大柔性引智科技项目负责团队;
7.经各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组织和双创载体推荐的其他创新主体。
(二)申领对象要求
由创新主体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根据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技能水平、绩效考核、科技成果、实际贡献等科学建立人才认定标准,将新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均纳入认定范围,自主认定青年人才,推荐认定重点人才、领军人才。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本要求。热爱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良好;与坐落并经营在新区内的创新主体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柔性引进和使用的人才须与创新主体签订2年及以上服务协议,且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领军人才。具有开阔视野和较高创新创业成就,对创新路线和企业发展方向发挥决定作用和重要支撑作用的关键人才;其他经创新主体推荐的关键人才。
3.重点人才。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取得一定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管理创新等实绩的骨干人才;其他经创新主体推荐的骨干人才。
4.青年人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成长潜力,从事技术创新、技能攻关的青年人才和技能人才,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可由创新主体根据实际自主确定。
5.其他人才。由相关部门申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相应层次人才。
三、经办流程
(一)创新主体备案
用人主体将单位介绍、符合创新型用人主体范围的佐证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生态城将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上报至区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在人才服务机构备案,并为创新主体分配“滨城人才服务证申报系统”账户和密码。
(二)制定认定标准
用人主体登录系统激活账户并完善信息,根据对各类人才的要求自主制定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人才认定标准,根据人才申报层次,由相应部门进行审核。
其中,领军人才认定标准由生态城初审,区委人才工作局审核;重点人才认定标准由生态城审核;青年人才认定标准由创新主体审核;其他人才认定标准由相关申报部门审核。
(三)申请人才服务证
人才认定标准审核通过后,用人主体登录系统为本单位符合标准的人才申请人才服务证。
(四)人才证领取及使用
用人主体通知已经通过服务证审核的人才关注“智汇滨海”公众号,点击人才证菜单进行人才证验证,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成功获取滨城人才服务证(电子证)。
人才查看人才证下方优惠信息,点击详情可查看具体信息包括产品、优惠、使用说明、联系方式等。如确认消费则点击领取优惠券,并向商家出示优惠券中二维码。商户扫描人才出示的二维码,并点击确认消费。
四、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
(二)一寸白底照片
(三)人才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电子版,并上传到申报系统。
五、公众号和系统
(一)智汇滨海公众号二维码
(二)滨城人才服务证系统:
https://fwz.tedahr.com/index.aspx
六、办理时间:可随时进行申报。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华三路与中泰大道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1,B2区人力社保大厅
邮箱:zxstcrc@126.com
联系电话:022-66328392 022-66328904
八、收费项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