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生市场监管审批〔2026〕1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市环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店等3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发证《药品经营许可证》(附件)。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026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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