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6月20日,我局发布了《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关于责令恒泰(天津)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公告》,责令相关单位于2024年8月19日前就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整改。恒泰(天津)建设有限公司(详见附件)未完成整改,对上述企业我局将按规定函告生态城行政审批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上述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向我局提出异议和申诉:
1. 已经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整改的;
2. 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需要申诉的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局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智大厦B座三层
联系电话:022-66328568 022-66328535
2024年8月21日
附件: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恒泰(天津)建设有限公司 |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