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档案转存
办事部门:人社局
一、事项名称:档案转存
二、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三、申请条件:已在生态城存档的人员,以单位名义存档人员仅限单位人事专员办理。
四、办理材料
(1)区内单位间委托存档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协议书、证明书)原件1份
②新录用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原件1份
(2)区内个人转区内单位委托存档
①新录用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原件1份
(3)区内单位→区内个人委托存档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协议书、证明书)原件1份
②居民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③存档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
五、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泰大道与华三路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2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5:00
七、联系电话:022-66386789
八、办理流程
(1)携带所需材料到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且比对档案系统信息,材料齐全,工作人员收档,单位名义委托存档的,出具存档介绍信作为存档凭证由单位保存。材料不齐或不清楚,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对方,出具《接收人事档案缺失材料告知书》,申请人补正。
九、注意事项:5份以下当场办理,5份及以上按大宗业务办理。
十、收费标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