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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管委会综合事务管理、服务、协调部门,协助管委会领导开展工作,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任务。主要负责综合事务管理、文秘、人事、外宣及公关接待等工作。下设:
综合科
主要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重要会议及活动保障;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环境及工作纪律管理;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文秘科
主要负责:起草行政公文、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工作动态、工作总结、工作汇报、领导讲话和大事记等文字工作;机要文件印制、管理及收发;文件、档案管理;每月、每周的会议和工作安排以及督察、督办;重要会议及活动的安排。
人事科
主要负责:管委会机关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各类人员编制管理;人员调配管理;办理请销假、停薪留职、离职、辞职等事宜;年度考核管理;劳动合同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报表等工作。
外宣科
主要负责:开展对外宣传,联系新闻媒体,接待来访记者;宣传文件起草及制作;政府网站内容的管理与更新;围绕外界和媒体对生态城的报道和评论,对生态城的公众形象进行信息整理、评估和统筹。
公关部
主要负责:公关接待制度的制定;重要会议、活动接待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联系有关部门办理出境出国的事务;各种日常接待工作;其他对外联络事务。
联系电话:66328000
建设局
生态城城市建设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态城的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土地管理、住房管理等工作。下设:
规划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编制和审定生态城各级各类规划;市政管线、厂站、工程的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办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地名、街区的命(更)名管理。
工程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市政、能源、绿化建设计划,组织、协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依法核发生态城内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施工)许可证;监督管理进入生态城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资质和施工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生态城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保障生态城内建筑工程质量 、施工安全;评定和申报生态城内建设工程的质量等级,组织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土地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管理生态城内土地的产权产籍,并颁发相关的权属证明;组织土地勘丈,制定生态城的年度土地征用及出让计划,组织、制定、落实生态城土地出让方案及报批手续;依法登记和管理生态城内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抵押,监控土地市场。
住房科
主要负责:策划和制订生态城住宅开发和管理的政策、策略;核定住宅建设年度计划;核发各类房地产权属证书;依法管理房地产的产权确定、产权转移和产权抵押;监控和指导房地产交易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组织和指导和检查监督物业管理;管理生态城内的房屋拆迁等工作。
总工室
主要负责:组织各种建设及工程规范标准的研究、制定、调研工作;生态城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维护及延伸开发利用工作;城市建设综合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66328837
商务局
生态城国际经济及区域经济合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态城内产业布局规划和管理;生态城的招商;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生态城的工商行政管理;生态城商业设施、网点的规划管理等工作。下设:
(一)产业科
主要负责:研究生态城产业发展战略,提出产业结构改革意见;拟订产业的布局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拟订生态城基础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相关行业发展状况,提出对策和建议;行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和项目的核准、备案、申报。
(二)项目科
主要负责:制定招商工作计划和方案;区域内投资项目的谈判与促进;来区投资企业(内资、外资)的准入及产业政策的核准认定;策划、组织在国内外重点投资来源地区招商活动,建立、维护招商渠道;与招商和商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档案的搜集、编纂、使用和管理;招商网络、客户资料库、在谈项目库的建立和维护;招商中介代理机构及顾问团的建立及协调。
(三)审批登记科
主要负责:生态城的内、外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和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商业展销活动;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等经营活动;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管理企业档案和基础数据信息,并对社会提供服务。
(四)商业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商贸的法规和政策;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研究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拟定工贸结合和促进商品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整顿和规范生态城内市场经济秩序;生态城区域内商业设施、商业网点规划、布局的研究;掌握、分析市场建设发展情况;商业设施的招商和运营管理;企业后期运营服务和管理。
联系电话:66328862
环境局
生态城环境治理、保护与城市管理、维护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态城的环境保护、水务、公共事业与环境卫生的管理等工作。下设:
环保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生态城环境保护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生态城环境保护研究;制订环境污染整治与修复年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环保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综合性环境宣教工作;环境保护的行业信息统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水务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关于水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生态城水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水务工程建设和设施养护年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订水务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水务的管理及行政执法;水务的行业信息统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公用事业科
主要负责:参与制订市政、能源、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参与审核市政、能源、绿化建设项目;参与制订公用事业价格;组织开展市政、能源、绿化相关工程运营、养护;实施公用事业行政执法;公用事业的行业信息统计;国际交流与合作。
环卫科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关于市容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生态城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核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年度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规范性文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及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行业信息统计;国际交流与合作;生态城市容卫生等行业科技促进工作。
联系电话:66328873
财政局
生态城的经济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金配置、财政收支、财政监督、财务核算、会计事务管理等工作。下设:
(一)预算科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生态城开发建设投入、产出分析;协调处理与生态城开发有关的财税关系;组织财政收入;安排支出预算;基本建设投、融资;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监督等工作。
(二)国库科
主要负责:财政预算内、外的会计核算工作;对外提供各种报表;生态城内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和行政性收费的组织入库工作;各种收费的认定和收费票据的管理。
(三)财务科
主要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管委会日常会计核算、财务报销审核,经费执行情况分析及决算;办理财政集中支付业务,管理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医疗保险手续和有关资金的办理。
(四)企财科
主要负责:区内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事务管理。
联系电话:66328897
法制局
管委会政策研究、法制工作部门,协助管委会制定相关法规、政策。主要负责完成管委会交办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查修改;对生态城法制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开展综合性研究工作,为制定生态城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策略服务。下设:
研究科
主要负责:研究管委会政策法规工作的普遍情况与主要问题,提供研究报告,提出政策及立法建议,为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承办上级立法机构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编制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起草计划,并组织起草或审查修改管委会规范性文件草案。
法务科
主要负责: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种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并代表生态城管委会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生态城行政复议、诉讼、处理案件的统计报表工作;受理侵犯企业经营权的投诉案件,并依照程序开展查处工作;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调查、处理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不当执法行为的投诉,监督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部门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委会规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争议;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和清理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及与相关机构的法制工作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66328892
民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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