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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为具体负责中新生态城开发建设管理、协调推动工作的管理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生态城实施统一行政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组织编制生态城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组织编制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组织编制生态城产业发展目录,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或有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五)统一管理生态城的规划、土地、建设、环保、交通、房屋、工商、公安、财政、劳动、民政、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绿化、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管理工作;
(六)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上先行先试,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规定,检查各类规定的执行情况;
(七)协调配合税务、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目前下设一办五局,民警办公室作为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接受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具体如下:
一、 办公室
管委会综合事务管理、服务、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党务、文秘、档案、人事、信访、外宣、信息化、公关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
安全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分口负责。
二、 建设局
生态城城市建设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城的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建设管理、房屋管理,生态城城市开发建设的组织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管以及公用事业运营的监管等工作。
防汛办、绿化办设在建设局。
三、 商务局
生态城产业发展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态城产业发展、招商、项目审批、工商管理、外事管理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等工作。
四、环境局
生态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水的节约、利用,环境保护,市容环卫维护的监管,综合性科技等工作。
五、法制局
管委会政策、法制、审计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立法、法制监督、审计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综合性政策研究等工作。
六、财政局
生态城财政、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资金配置、财政管理、物价管理以及统计等工作。
七、民警办公室
生态城公安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的管理和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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