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营业执照(副本)之日起30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
2、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 管委会的批复件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 公司章程复印件
7、 公司财务制度复印件
8、 公司合同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才需提供)
9、 独资企业申请表(独资企业才需提供)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财政登记证变更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财政登记变动表一式两份(附件2)
2、 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其他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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