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关于生态城建设的“四项要求”:一是必须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二是要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三是要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四是要坚持政企分开。
生态城选址的两条原则:一是要体现资源约束条件下建设生态城市的示范意义,特别是要以非耕地为主,在水资源缺乏地区。二是要靠近中心城市,依托大城市交通和服务优势,节约基础设施建设成本。
选址位置
中新天津生态城确定在中国东部、环渤海地区的中心、京津城市发展轴的北侧、天津滨海新区内海滨休闲旅游区内,距离滨海新区核心区15公里、距离天津中心城区45公里、距离北京150公里、距离唐山50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汉北路—规划的中央大道,西至蓟运河,南至永定新河入海口,北至规划的津汉快速路,总面积约30平方公里。
选址周边临近滨海新区产业功能区,具有良好的交通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可为生态城提供水、气、电、热、通讯等基础设施保障,有利于生态城在短时期内取得发展成效。
场地条件
生态城范围用地现状三分之一为盐田,三分之一为水面,三分之一为荒滩,土壤盐渍化程度高,属于水质性缺水地区。在较差的自然条件下高标准建设生态城,进一步提升了生态城建设的示范意义。 |